日前,一企业向江门检验检疫局高沙办事处代理申报出口滚印涂料1批,经工作人员鉴定查验,该批货物确属危险化学品,且包装桶没有通过检验检疫部门的性能检验,属普通包装,不能出口。该公司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仍任由运输公司将该批货物封条拆除,装运出口,直到货物已装运出口后才告知检验检疫人员。
对此,江门市检验检疫局根据相关法律,对该企业违法、抗法行为作出了5万元的处罚决定。这是该局通过全申报系统对高风险化学品进行抽查发现的一例违法行为,也是质检总局2012年第30号《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发布后,该局对危险化学品实施检验监管以来,首宗查处的该类违法案件。